在中国,伍子胥是一个代表着坚忍性格与复仇精神的人物形象。不过,小说《伍子胥》没有描写复仇的情节,只选取了从出逃及至到达吴国这一段逃亡经历来描绘。这篇小说是冯至1942年冬到1943春在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期间创作的。在小说完成四十多年后,冯至在《昆明往事》一文中回忆:
我在40年代初期写的诗集《十四行集》、散文集《山水》里个别的篇章,以及历史故事《伍子胥》都或多或少地与林场茅屋的生活有关。换句话说,若是没有那段生活,这三部作品也许会是另一个样子,甚至有一部分写不出来。[8]
同一篇文章中冯至还说:
从《山水》一类的散文转移到现实性较强的杂文,我在1942年冬至1943年春写的《伍子胥》可以说是一架桥梁,它一方面还留存着一些田园风光,一方面则更多地着眼于现实。[9]
“林场茅屋的生活”为何这样重要?小说《伍子胥》在什么意义上是“一架桥梁”呢?
冯至所说的林场茅屋是昆明附近一处林场的管理处。1939年,冯至接受西南联大的聘请来到昆明,别人将一处山间林场里的瓦房借给他躲避空袭。此后一直到1941年11月,冯至经常到林场茅屋去住,喜欢那里的宁静与田园风味。后来之所以离开茅屋,冯至在回忆中提到是因为一件事情的触动。1941年秋天,老舍来到昆明做了几次讲演,讲演中说到抗战期间文人要为抗敌写作,不要在小花小草中寻求趣味。冯至这样回忆当时看到老舍这段话的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