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构成的传统探究之伟大的原创性洞见之一是:认为虚假的信念和虚假的判断,代表着一种心灵的失败,而不是其客体(对象)的失败。需要矫正的正是心灵。心灵所遭遇到的那些现实显露了它们本身所是的本相,即它们自身的表现、显现和无蔽本相。因此,最原始的真理概念便是客体的显现性,这些客体是它们自己呈现给心灵;而当心灵未能再现那种显现时,虚假即心灵对其客体再现的不充分性便出现了。
当一种探究传统早期阶段的各种信仰之间的差异与某个后期所理解的人物和事物的世界形成对照的时候,这一虚假便作为过去的不充分性而为人们回顾性地认识到。因此,一致或缺少一致便成为形成真理的复杂概念的一个特点。处在心灵与客体之间的一致或缺乏一致的关系,在判断中得到了表达,但并非判断本身与客体或实际上任何东西相吻合。我们的确可以说虚假的判断,即事情并不是判断所宣布的那样;而真实的判断,即是他或她所说的是即是其所是,非即非其所是。但不存在两个可以区别开来的条件,判断是一方面,判断中所描绘的为另一方面,两者之间可以保持或不能保持一致的对应关系。
最常见的候选者,即以这种方式与判断达成一致的那方面的候选者乃是事实(在现代版本中往往被视为真理的此种一致性理论)。而事实,就像绅士们的望远镜和假发一样,是一种17世纪的发明。在16世纪或更早,英语中的“事实”通常是拉丁文“factum”一词的译文,意为行动、行为,在经院拉丁文中为事件或场面。只是到了17世纪,“事实”才首次以后来的哲学家,诸如罗素、维特根斯坦和拉姆色所运用的方式被人们应用。使用“事实”一词指称判断所陈述之物,无论在哲学上或其他方面,当然永远没有害处。现在无害而过去并非无害但高度误导的东西,便是想象出这样一个事实王国,它不依赖判断或其他语言表达形式,却可以让判断或陈述或语句与事实成对出现,让真理或谬误成为这些成对术语之间被指称的对应关系。比较而言,这种真理一致的理论登上哲学舞台还只是最近的事,如同任何其他理论所能遭到的反驳一样,它也一直受到结论性地反驳。将真理理论置于关于真理的老式系统阐述中去理解,是个很大的错误,诸如“adaequatio mentis ad rem”(即,真理是“心与物的吻合”)更不用说置于我正在把它归咎于传统发展的早期史中展开过的真理概念的那种一致性之中了。